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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使用“国学宝典”被诉侵权

2004-12-17 20:37:20    人民网  



南开大学因在学校网站上上传发布古籍文献检索数据库“国学宝典”而被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国学宝典”是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数字化作品之一,作品包含两张光盘,是一个收录近8亿字的超大规模古籍文献检索数据库。南开大学在未经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从今年11月起,将公司上述作品中的五千多万字精华部分通过非正常手段盗出并发布在其所主办的南开大学网站(www.nankai.edu.cn)“精品电子图书”栏目中,任何人均可随意浏览、下载,导致该公司以“国学宝典”为基础研制的软件产品和电子出版物销售量急剧下降。为此,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南开大学停止在其网站上上传发布“国学宝典”,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408500元,并在其网站主页上公开致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国学参考:www.zg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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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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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国学资料在学校内使用,应当不受限制,那个公司的东西卖得太贵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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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不久在一次订货会上,跟北京某出版社发行人员讨论,出版社凭什么把影印古籍定那么高的价?他说影印古籍需要这费那费,印数又少,所以定价过高。我说既然这么困难你们还印它作甚?事实上,该社不仅在大出版新的量影印古籍,还在翻印本社旧的影印古籍(定价当然和旧的就不一样了),试想,赔本的买卖他们会干吗?影印古籍没有版权争议,可以说是一本万利,许多出版社都在干,尤其是一些大社,一旦印成,版权竟成他们的,读者使用者就得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半部,这有利于文化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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