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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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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兵器

刀枪剑戟  尚武之道

    恩格斯曾经说过:“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武器装备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战争的胜负,而兵器的发展演变又是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战争的需求也决定着兵器的发展方向。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在其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兵器发明发展上为人类文明史作出了卓越贡献,值得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感到自豪和骄傲。

中国古代兵器的起源

    兵器导源于远古人类的渔猎工具。原始社会的劳动工具同斗争武器是分不开的。在史前阶段,原始人群时期,社会生产力非常低下,劳动工具只是些石器和木棒,但它们不仅被用来获取食物,还抵御野兽,成为斗争武器。由于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群没有战争,因此,作为斗争武器来说,只是人同野兽斗争使用的,作为战争用的兵器,还没有产生。伴随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原始社会进入氏族公社阶段,在各部落的冲突中,人们首先将渔猎工具转用于斗争,从此,生产工具转化为人与人斗争的兵器,各种带锋刃的生产工具被用来伤害对方。随着私有制的萌发,原始社会趋于解体,中华大地上出现了不同部落联盟之间剧烈而残酷的原始战争,其中最受后人重视的是古史传说中的“涿鹿之战”。以黄帝为首的北方部落联盟战胜了以蚩尤为首的南方部落联盟,在华夏族形成的道路上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带锋刃的生产工具已无法满足频繁而惨烈的原始战争的需要,专用于杀人的作战兵器开始创制出来。在汉代的画像石中还常能看到两手和双足都持有兵器,连头上都顶着兵器的蚩尤画像。原始社会为阶级社会所取代,使杀人兵器与一般带锋刃的生产工具分离转化过程宣告结束,专用于作战的兵器同战争一起降临人间。

中国古代兵器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兵器发展的历程,可分为两个时代,即从远古到五代(指唐以后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为冷兵器时代;北宋到清中叶为冷兵器和火器并用时代。以火药开始用于制造兵器为分野,可分为两大阶段,因为北宋初编成的《武经总要》,是明确记载了火药兵器的最早史籍,因此北宋正是前后两大阶段的转折期。

    在使用冷兵器的阶段中,又可以依据重要兵器的质地和工艺特点,区分为三个连续发展的较小的阶段,即石器时代的兵器、青铜时代的兵器和铁器时代的兵器。石兵器主要使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是原始兵器的代表.如钺和镞。此外还大量使用木、骨乃至蚌、角制造的兵器。原始社会后期到夏代,是石兵器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兵器的制作和种类比前大有进步。石兵器使用的年代最长,到铜兵器极盛的商、周时代,仍然夹杂使用,直至铁兵器兴起和取得进展后,才基本消亡。商、周和春秋,是铜兵器极盛的时代,人们在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技术后,逐渐学会了制陶工艺,冶金术又在制陶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制造兵器的技术也大有改进,铜兵器到春秋时代已出现了戈、矛、戟、剑和弓矢等,防护装备有皮甲和铜盔。战国以后,进入以铁兵器为主的时代。铁器时代是冷兵器的成熟阶段,最先进的工艺转为钢铁的冶炼,于是钢铁兵器逐渐代替了青铜兵器,连防护装具也以钢铁制造的为主。总的说来,铁兵器兴起以后,随着炼钢术的不断进步,冷兵器的质量,一代比一代有所提高,但从性能上说,仍然没有脱离近战的以直接杀伤为主的范围,这是冷兵器时代兵器的特点。

    火药兵器和冷兵器并用的阶段又可分为前后两期,以明初大规模将金属管状射击火器用于实战为分野。并用阶段前期,分为三个连续发展的小期:火药用于制作兵器;原始管形射击火器的萌芽;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出现。从明代中叶到清代末年,是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代的后期。这时元末明初金属管形射击火器发展的势头停滞下来,制造技术逐渐落后于西方,以至到明代中叶不得不从舶来品中汲取技术,仿制西方的火器,出现了主要靠引进技术发展火器的局面。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王朝的闭关政策被帝国主义列强打破,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部分爱国人士曾经参照外国兵器,试图在手工业基础上改进和创造新式兵器,但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洋务运动兴起才使近代的新式枪炮逐渐代替了冷兵器和旧式火器。铁甲轮船代替了木帆船,火器由单发发展到连发和自动化,由单纯几种枪炮发展到多样化以至飞机坦克。

    冷兵器依其性能分为进攻性武器和防御性武器两类。我国古代的进攻性武器可分为短兵器、长兵器和射远器三大类,分别担任近距、中距、远距离的杀伤任务。此外,它还包括特殊用途的武器(如攻城器械等)。防御性武器可分为个人防护和集团防护两大类,前者包括盾、甲胄等,后者包括工事(如城堡、掩体)、障碍器材(如蒺藜、拒马)等。

冷兵器时代的主要兵器

    1.长兵器

    长兵器和短兵器,在古代并没有严格的尺寸标准,《周礼·考工记》只提到长兵器最长不超过人的身长三位,但短的究以多长为标准,没有具体数字。为便于研究,我们把等于身长或超过身长,在战斗中又系用两手操持的列为长兵器。相反,以单手操持战斗不及身长的划为短兵器。古代的长兵器主要有:

    戈,它是一种脱胎于生产工具石镰的兵器,一种可勾可啄装有长柄的兵器。主要依靠内刃的勾割,外刃的推杵和刃尖的啄击杀伤对方,因而古代称之为勾兵或啄兵。戈主要用于车战,是殷周到春秋时期的主要武器之一。春秋以后,随着步骑兵之代替车战兵,戈就逐渐在实践战中淘汰而成为仪中的饰物了。

    矛,是一种直而尖形的刺杀兵器。主要靠矛头的双锋来刺杀对方,所以又称刺兵。商代已普遍使用装有青铜矛头的长矛,它用在战斗中仅次于铜戈,是重要的刺杀兵器。早期的矛刃部较短,后来逐渐加长,更有了三刃和四刃矛,有的还在长柄的另一头也安上矛头,称为两头矛。矛叶逐渐变窄,更加锐利,刺杀效果比戈好,冷兵器时代长期为军队中的主要武器之一。但缺点是刃部较长,刺杀不如枪那样灵便,到晋代枪兴起后,矛逐渐衰落。唐代虽仍用矛,但已不列为常备武器。

    戟,是一种可勾可刺的兵器,出现于商周,盛行于战国,到南北朝时衰亡。就是戈与矛的合体。它比戈的杀伤效能高,很快成为军队的主要武器之—,尤其在战国和汉代,经常用为武装力量强大的标志。到了后汉和晋代,戟又出现了手戟(短戟)和双戟。南北朝以后,由于盔甲的制作日益精良,勾啄的杀伤效力减小,戟的作用降低,逐渐被枪代替,变为仪仗、卫门的器物。到唐代以后,全部淘汰。

枪,与矛形制类似,凡将竹、木削成尖头用来刺击敌人的就叫枪。后来,头部改用金属包裹或干脆装上金属枪头。秦汉时代,枪矛形制相近.枪刃锐长。晋代枪头改进为短而尖的形式,比矛轻便而锋利,从此被广泛应用,矛衰枪兴,唐和五代以后时期,枪都成为军队的主要武器,有“百器之王”的称呼。

    长刀,安有长柄的大刀,是一种砍杀兵器。长刀是从佩刀和专用于劈砍的短柄长刀发展起来的。晋代称为大刀,至唐代,形制由一面有刃,发展为两面有刃叫陌刀,全长一丈,重十五斤,已列为军队的常备武器之一。据《唐六典》说,陌刀的前身是汉代的斩马剑。以后长柄刀在军队中逐渐少用,降为次要的兵器。

    殳;又叫杵,杖、棒等,是一种竹、木制的打击兵器。其形制简单,将竹木棒的一端削成棱形即成,因而成为早期军队的主要武器之一,直到春秋时代,木制的殳仍在实战中使用。它加以铜、铁的棱头,有的受前制成矛尖形状,下面带有旁伸尖刺的圆球状物,可以扎刺或锤击敌人。

    斧钺,是一种劈砍兵器。据《说文解字》说,大者称钺、小者称斧。斧钺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石斧,随着铜的出现而改用铜制。形体巨大的青铜城上常铸有面目狰狞的图案花纹以及铭文,常常是军中统帅权威的象征物。实战使用的钺,形体较小,适合于战士挥舞劈砍战斗。隋唐时代的斧,刃部加室(鞘),柄也减短,砍杀效能相当高,依其式样叫做长柯斧和凤头斧。唐代作战,流行用斧。

    镗钯,明代创始的一种多刃兵器,其形状有点类似于叉。既可叉又可刺,特殊情况下还可作为火器的发射器架,所以广泛用于装备步骑兵,《武备志》称之为“军中最利者”。

    2.短兵器    ‘

    我国古代的短兵器主要是刀和剑。刀是单刃,主要用于砍杀;剑是双刃,主要用于刺杀,但也兼有砍的性能。

    剑,是一种由刺杀兵器演变而来的,大约在铜兵器发展到全盛时期,由矛头及匕首演变而成。最早的剑形制还很不完备,是末端锐尖、两边有刃的平扁形铜片,剑身中间没有脊,也没有剑格和剑首,只有很短的茎,携带时插在腰部。后来剑茎加长成为剑柄,并有了剑首和剑格,才逐渐完成了剑的形制。为了便于佩带,还发明了剑室(鞘)。周代剑的长度一般为17.5—40厘米左右,主要因为当时的青铜韧性不够,不能制作较长的剑。春秋以后,步骑兵兴起,要求大力发展近战的短兵器,同时金属冶炼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许多锋利的长剑,传说中的著名宝剑如干将、莫邪、湛卢、鱼肠、太阿、龙泉等,大多是这一时代的产品。秦汉时代多使用长剑,成为军队中普遍装备的短兵器,但是经过了战斗的实践,证明剑虽有砍刺两种作用,在砍杀效能和坚韧度上却不如刀。到了晋代,剑便衰落,不再是战斗使用的主要兵器而成为军队中的辅助兵器,并且作为文武官吏佩带的饰物和防身兵器。南北朝后由于与少数民族的兵器交流,剑的形制稍有变异,唐代剑刃变为宽长,剑格和剑首作云头状,茎体作六角形,有的为圆形。到了明代,军中实战已完全不用剑了。

    刀,是由原始时代的生产工具直接改作兵器的。早期的刀刀身较短,到西汉时,出现一种专用于劈砍的短柄长刀,通长一米左右,分战斗的和专供官吏佩带用的两种。后汉时期帝王公卿由佩剑转为佩刀,因此佩刀的制作特别讲究镶饰美观。战斗用的刀,已普遍用钢铁制造,质地精良,锋利异常,甚至能“陆斩犀象,水断龙舟”〔曹植《宝刀赋》〕,魏晋时,它已成为军队的主要武器了。唐以后,分为仪刀、鄣刀和横刀三种。仪刀是皇朝禁卫军使用的武器,鄣刀是一般官吏佩带的武器,横刀在当时又叫佩刀,是军队的重要武器。元以后,由于日本长刀大量输入,中国军队所用的短刀中也出现了仿日本式的刀,刃长五尺,柄长一尺五寸,用双手握柄以砍人,利于步战。清代的短柄刀有佩刀形、剑形、大刀形三种类型,其中大刀形短刀,刃长一尺四寸,柄长五寸到二尺二寸,在清末与民初军队中颇为流行。

    匕首,是一种以刺为主兼能砍击的两用短兵器,形制和剑基本一样,只是比剑更短。由于短小易藏,刺客常使用它,有的还在刃部淬以毒药,刺及人身立即致死。汉代匕首与长剑并用,一般官吏除佩剑外,有的怀带匕首,军队有的也配备匕首。晋代匕首受少数民族器形的影响,剑首为环形,剑格向下分,剑茎宽平,柄长接近刃长,和先秦形制显然不同。唐代匕首之风仍很盛行,如李白诗《侠客行》说:“少年学剑术,匕首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剑和匕首还是并提的。

    锤锏鞭,都是打击兵器,只是少数人或个人使用,不是军队常备武器,没有一定形制。锤是战国时期的产物,形制不一,有方头长柄的,有长圆形的,有形如蒜头的,重量也因使用它的人的力量而不同。从汉到唐都有锤这种兵器,晋代有铜椎叫永昌椎。锏和鞭形制类似,但没有刃,区别在于锏为方形有四棱,鞭为圆形象竹节一样。

    3.抛射兵器

    思格斯曾经指出,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是“从弓箭的发明开始”的。弓箭是通过机械弹射装置(弓),将有杀伤力的器具(箭)射向远方,担负远距离的杀伤任务。弓箭远在石器时代就已有了。弓箭作为兵器后,一直是主要的远射武器,它几乎统治了整个古代,直到近代才被火药武器所代替。

    弓的雏形可能是将树枝弯起来用绳索绷紧做成弓,用削尖头部的木棒作箭,利用绳的弹力将箭射出。在制作技术上,各代都有发展、提高,到春秋、战国,已有一套完整的经验,关于选材、配料、制作程序和规格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据说做一张好弓有的需要三年才能完成。汉代的弓都镶有铜饰或玉饰,较先秦时精致美观。弓的特点是轻巧灵便,能在较远距离射杀敌人,但准确度不够,后来发明了用械发射的弩。

    弩就是安有臂的弓,弓箭上设有弩机。据说是战国时期楚琴氏发明的。弩机的机能和现代的枪、炮的击发装置相同,可称得上是抛射兵器的一大进步。弩出现后,各统治集团都很重视,大量制造使用,性能也有提高。韩国的强弓劲弩已能射六百步,到后汉时期,强弩射程可达千步之外。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而唐代的弩分臀张弩、角弓弩、木车弩、大木车弩、竹竿弩、大竹竿弩和伏远弩七种。臂张弩和角弓弩属于轻弩;其余都是强弩,如大车弩,弓长12尺,发射时用绞车张之,箭射出时,声如雷吼。车弩是将12石之弩设在饺车上,一次能同时发射7支箭,可射及700步,据称,所中城垒,无不摧毁。强弩是用于攻守城垒和装置在兵车、船上使用的。

    弩的优点是比弓射得远,命中率高,但没有弓轻便,发射速度较慢。因此,弩出现后,弓的作用仍为各代所重视,两者长短相辅,同是军队中的主要武器。

    弓弩所使用的箭,古代叫做“矢”。箭头(即镞)开始是石制,后来代之以较坚硬锐利的骨质,进而发展成为金属制。从形制上说,开始是扁平锐形,后来发展为三棱状,增大了杀伤面积。从棱上产生了冀,并进一步变化出倒钩。有的箭头上还加敷毒药,除了机械杀伤外,还增加了毒杀效能。火药发明后,更有将燃烧或爆炸物绑了箭上用以杀伤敌方的。为了使箭在空中飞行时克服空气的影响,以保持飞行方向,后来在箭杆尾部装上羽毛(箭羽),箭的形状基本趋于完善。箭的发展变化,随着弓、弩的演变进而发展变化。弓大弩强,箭亦随着相应改进,但形制和要求,都如《考工记》所说:“二在前三在后”,即箭镞较轻,全箭重心在有箭杆前部五分之二的地方,飞行疾,射程远,侵彻力大。所不同的,只是箭杆的长度和箭镞的长短大小以及式样上稍有区别。

    汉代发明的装置于弩机上的射击瞄准具叫做“望山”,其原理近于现代枪炮中的准星,增强了射击准确度。

    古代城野战争中还使用一种叫抛车(又称发石车或抛石机)的射远器。我国古代的炮就是“抛”,即抛石的意思,炮字从石就是这个原故。后来火药出现,又用其抛掷火药弹,因此,“炮”、“炮”通用。抛车是一种抛掷石弹的攻守城垒的武器,它借助于杠杆机械,通过多人合力,利用离心作用,将石块抛向敌方。据说在先秦时代,已有能将12斤重的石块抛掷于300步之外的抛车了。曹操与袁绍官渡之战,曹军使抛车发石,击毁袁军的橹楼。因发出的石弹在空中飞行时有声,当时叫做“霹雷车”。南北朝时,它是军队常备武器,不仅用于陆战,还用于水战。宋以后,便将抛掷的石弹改为燃烧爆炸性的火药弹。元代的抛石机用重物代替人力抛掷弹丸,能抛出重150斤的石弹,入地七尺,威力更大。明以后,由于火器的发达,抛石机便自然淘汰了。

    4.防卫武器

    盾,是可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兵刃矢石杀伤的一种战斗装备。在西周初叶已成为军队重要装备之一。步兵用的形制狭而长,叫步盾;兵车上用的短而狭,叫子盾(小盾)。后又出现骑兵用的盾,叫做旁排。旁排呈正圆形,中央向外凸出,里面有两根系带,用时缚在左臂上,以防敌人射箭的损伤。从秦汉到五代,军队大都装备有盾,形制大体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名称尺寸大小、和外面油漆色彩与图式。其制作材料主要是木料,皮革、杞柳、藤条等,铜盾、铁盾虽防护力强,但笨重不便,未见普遍采用。

    盔甲。一种卫体装备。盔,古代叫做胄,形如帽,用以防护人的头部;甲,又叫介或函,形似衣服,用以防护人的身体。秦汉以后,甲叫做铠甲,盔叫兜鍪。最原始形制的甲胄,多用藤条或皮革制成,开始可能直接用兽皮披在身上防护,后来逐渐对它加以剪裁,使之更合身,再以条、藤木为支架,蒙上皮革(如本世纪初,居住在台湾省兰屿上的耶美人还在使用藤甲)。

    商周时代主要使用皮甲。从考古发掘的资料来看,当时的甲一般用牛或犀、咒(野牛)皮制成,甲上涂有漆饰,甲片之间用皮条编缀,皮甲的局部可以活动,以防护身躯上可转动关节的部位。当时不仅人有护甲,连车战中的马也有皮马甲防护。战国以后,铁甲已出现,古文献中有不少提到使用铁、铜制造的护臂、护腿和铁甲的记述。西汉的铁甲,又称“玄甲”,可能是因铁是黑色金属而得名。其专用于保护颈部的称“盆领”或“锻哑”,保护臂部的称“钎”。东汉时,随着炼钢技术的提高,铁销的质量有明显提高,铠甲坚度增强,类型增多,防卫身体部位日益增大。蜀汉时诸葛亮督造的销甲,甲片经过五次锻造而成,很有名气,直到六朝时还把精坚的铠甲传为诸葛亮所造。曹魏的铠甲制作技术也很高超,出现了黑光铝、明光铝、两当铠、环锁铠、马铠等名目。这些甲在当时都是很珍贵的高质量铠甲,后来发展为军队的主要装备。

    西晋时代军队装备的甲胄主要是名为筒袖铠的铠甲。形制是胸背的甲片联缀在一起,肩部有不长的筒袖,护头的兜鍪两侧有护耳,在前额正当眉心处稍有下突,顶部中心竖有长缨。到南北朝时,代之流行的是两当铠和明光铠。两当铠是由一片胸甲和一片背甲组成,腰上束带。明光铠在胸、背各有大型似镜子的金属圆护心,太阳照射即发亮光,因而得名。到隋代,它已逐渐取代了两当铠,成为骑兵装备铁铠的主要类型。

    隋代盔甲,沿袭晋制。到了唐代,种类增多,并讲究华丽美观,甲外一般涂以金漆和各种花纹,光彩耀目。唐代甲种类较多,一是明光甲,二是光要甲,三是细鳞甲,四是山文甲,五是乌储甲,六是白布甲,七是皂绢甲,八是布背甲,九是步兵甲,十是皮甲,十一是木甲,十二是锁子甲,十三是马甲。锁子甲用铁链子衔接,互相密扣缀合而成衣形,穿起来柔和便利,比大型坚甲轻巧。

    五代的甲胄在唐甲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在型式上逐渐规范化,到了北宋时期,进一步形成定制。宋代铠甲制造达到了中国古代的高峰。做工精良,有些高质量的冷锻甲用强弩在五十步外射击都不能穿透。宋以后甲胄变化不大。由于火器的使用,为了加强防护力,铠甲有增厚增重的趋向,带来行动上的不便。明以后,甲胄趋于轻便化,出现了用棉花、棉布制造的甲,重量大为减轻。清代盔甲都是用绸、布、棉花和铁叶、铜钉等合制而成。火器的发达,便甲胄日益成为累赘,清中期后铠甲已基本上不在实战中使用,而逐渐成为检阅的装饰

品了。

  攻守城器械

  随着筑城技术的提高,出现了更多的攻守城的专门器械,最早出现的登城用的“云梯”,出现于东周晚期。攻城器械还有用于跨越深壕的“濠桥”、“折叠桥”等,攀越高墙的“飞梯”、“云梯”等,掩护战士逼近城垣的“尖头木驴”、“木牛车”、等,登高侦察城内敌情的“巢车”、“望楼车”等。守城器械主要用于毁坏敌方的攻具和杀伤敌方登城士兵,包括各种形状和质料的擂石、擂木乃“铁撞木”,用以烧毁攻县的“燕尾炬”、“飞炬”、“猛火油炬”等火攻器械,以及塞补被敌方摧毁的防御工事所用的“塞门刀车”、“木女头”等,还有对付火攻的灭火器材,如即筒和各式皮水囊,防御炮石飞矢的“垂钟板”、“皮竹笆”等装备。北宋时编写的《武备总要》一书中所列的守城器械中,出现了利用火药制造的兵器,包括“火毯”、“火药鞭箭”、等多种。它们的出现,标志着冷兵器正步入衰落期,并预示中国古代兵器即将发展到新的阶段,那就是火器与冷兵器并用的阶段。

火药武器的出现与发展

    火药武器是随着火药的发明而产生的。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火药的国家,也是最早使用火药武器的国家。

    中国古代的火药,是以硝石、硫磺、木炭或其他可燃物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点火后能速燃或引起爆炸。硝石、硫磺等都属于药物,因此称这种混合物为“火药”。火药发明后,至迟到公元10世纪时,中国已开始用火药来制造兵器了。最早的火器有毒药烟毯、火炮等。火药用于制造兵器,主要用于传统的火攻战术,作为纵火的一种手段,近代火药的雏形只是一种低级火药,通常只能速燃、发烟,因此所制造的火药鞭箭,以弓弩发射的火箭,以及“铁嘴火鹞”、“竹火鹞”等以木身、纸皮、竹编中实以火药的器械,都属于纵火器材。

    到宋金战争中,火器有了新发展,利用火药爆炸性能的兵器开始大量使用,利用其燃烧性能出现火枪,最重要的是,出现了原始管形射击火器的萌芽,引起了以后兵器制造技术的划时代的变革。

    管形火器是用特制的管筒控制火药气体的喷射方向,将武器(弹头)射向敌方阵地,它实际上是现代枪炮的前身。宋高宗绍兴三年,宋人陈规发明了用大竹制成枪筒以喷射火焰的火枪,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出现的原始管形火器。到理宗开庆元年(1259年)寿春府地方制造了突火枪,也用竹筒制成,内装火药,并安有“子窠”。作战时点燃火药,先喷火焰,火焰喷尽后,“子窠”发射出来,同时发出巨响。“子窠”就是以后管形火器使用弹丸的先河。竹筒受热易烧毁炸裂,到了元代初年,出现了金属管形火器。目前发现最早的金属火炮是元至顺三年(1332年)铸造的铜火炮,重6.94公斤,长35.3厘米,口径10.5厘米,无炮架,须装在简易木板凳上发射,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金属管型火器。

    明代的管型火器名目繁多,形制复杂,但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手持点放的火铳和鸟铳,其形体和口径都较小,发射铅弹和铁弹等,射程一殷在数十步至二百步内外。一类是口径和形体较大的火炮,大多发射石、铅、铁等实心弹,射程一般是数百步到二三里。上述两类导致了后来枪和炮的不同发展方向。明弘治、正德以后,火炮性能有较大改进,具体表现在,出现了后装火炮(如无敌大将军炮);为了增加火炮的机动性,发明了炮车架,将火炮固定于架上施放,使命中较准确;在炮身上铸造耳轴和垂直轴,使炮在架上发射时可转动方向,发明了爆炸弹,增加了杀伤力。但总起来说,火器在它的故乡中国并没有革命性变革,到了明中叶,不得不从舶来品中汲取养分,仿制了比火铳先进的“佛狼机”和“红夷炮”,还有单兵使用的鸟铳等,并且制造了威力较大的“大将军”等大口径火炮,开始改变军队兵器装备的面貌。

    佛狼机铳约在明正德末年从葡萄牙传入中国,母炮和子铳分离,是后装炮的一种形式,前有准星,后有照门可从照门孔内进行瞄准。铣身后的腹部颇粗,开有长形孔槽,以装填子铳。子铳类似小火铳,上有提把,前无铳管,填入母炮后腹的孔槽后,其前口外接子铳的铳管。每一母铳备有五至九个子铳,可预先装好弹药,战时轮流装填入母炮发射,因而提高了射速。嘉靖初,中国成批仿制佛狼机铳,生产出大小型号不同的产品。北京首都博物馆所藏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造铜佛狼机铳,编号“胜字四十二号”。佛狼机铳虽有以子铳预先装弹填装,因之有操作方便、射速快的优点,但装药量小,母炮口径不大,又有威力不足的缺点。

红夷炮,是一种由荷兰传入的大型火炮,约在万历后期传入中国。与佛狼机相比,炮的口径较大。管壁加厚,并从炮口至炮尾逐渐增厚,能承受较大膛压,是当时威力最大的火炮。

    鸟铳是由欧洲传入的火绳枪或隧发枪的统称,大约在嘉靖年间经日本传入中国。它与原来的单兵手持的火铳相比,身管较长,口径较小,发射同于口径的圆铅弹,因而射程较远,侵彻力较强。又增设有准星和照门,变手点发火为枪机发火,枪柄由插在火铳尾銎的直柄改为托住镜管的曲形木托,因此可稳定持枪进行瞄准,正是近代步枪的雏形。因其枪形似鸟嘴,因而名鸟嘴铳。

    佛狼机铳、红夷炮和鸟铳的仿制成功,使中国火器有了较优良的作战性能,改进了明军的装备。特别是明末与后金军在东北地区的战斗中,红夷炮曾起过很大作用。

    清朝建立以后,军队中也装备了从明军装备中引进的火炮和鸟铳。清初颇注重火炮的生产,以适应统一全国及平定三藩叛乱等战争的需要。当时大量制造的火炮,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沿袭明代的红夷炮制造的,称“红衣炮”。这种炮还曾在中俄雅克萨之战中发挥作用,至今黑龙江博物馆还藏有一门,为康熙十五年(1676年)所铸造,称为“神威无敌大将军”,铜铸。一种是子母炮型,类似明代的佛狼机铳。还有一种是大口径的短管炮,称为“冲天炮”、“威远将军炮”等。据《清文献通考》记载,从康熙十三年到六十年(1674—1721年),清中央政府所造的大、小铜、铁炮约900门,但火炮的基本构造和性能改进不大,也可以说是沿袭着明代中叶引进欧洲火炮技术后的发展势头。清康熙时是清代火器的全盛时期,但到乾隆后,由于思想禁锢,闭关自守,火器处于停滞衰退状态。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开始大量引进、仿造西式枪炮。因此,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中国古代兵器史的后一阶段——火器与冷兵器并用阶段宣告结束。中国古代火器便逐渐为近代枪炮所取代,退出了实战舞台。火药没有能在它的故乡引起兵器生产的革命,更没有促成社会的革命性变革。这个历史教训,是值得每一位中华儿女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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