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尊儒术
佚名
独尊儒术
倡一尊犹如焚书
黜百家恰似坑人
汉武帝时期随着国力强盛,黄老之学已不适应统治需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政策实际和“焚书坑儒”如出一辙,只不过汉武帝以更巧妙的官方认可的方式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的政策,使儒学定于一尊,成为两千年封建专制文化的模本。
公元前140年,具有雄才伟略的刘彻登上了汉家王朝的皇帝宝座,他就是汉武帝。当时的西汉王朝,历经高祖刘邦、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近70年的治理,已经医好了战争的创伤,特别是文、景两代皇帝,信奉无为而治的黄老哲学,推行与民休息的政策,轻徭薄赋,宽缓刑罚,西汉王朝呈现出一片太平盛世之景。然而,就在这一片升平景象里,也蕴藏着社会危机。首先是北方的匈奴人,常常侵犯边界,甚至深入内地,杀掠人民,掠夺财产。汉虽嫁以公主,赂以财物,也不能制止他们南下侵扰;其次是国内的诸侯王尚有较大的势力,地方豪强、不轨之民仍武断乡里。雄才大略的年青皇帝,很想凭借着强盛的国力,大干一番,却苦于“无为而治”的信条,束缚住他的手脚。于是他下诏命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上书应对“古今治道”,讨论治国的方针。全国应对的贤良共100多人,包括法家、儒家和纵横家等学派的代表人物。汉武帝与诸位公卿大臣,将一篇篇奏章仔细阅过,认真讨论每篇奏章的优劣。在众多的奏章中,有一篇令汉武帝阅后不禁拍案叫绝,诸位王公大臣阅后也连连叫好,于是将其定为天下并立即传作者进殿,汉武帝又问了他两个问题,作者再上两道奏章作答,这三篇奏章,又称”天人三策”,深得汉武帝嘉许。奏章中的内容,后来就成为汉武帝治国指导思想,对整个西汉、以至对西汉后的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文化都产生了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其作者,便是汉代的儒学宗师董仲舒。他的建议——独尊儒术,成为影响2000年封建文化的决策。
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人,是西汉中期儒家春秋公羊学派的大师,著有《春秋繁露》等书。他自小攻读《春秋》,晚年聚众讲学,由于读书专心致志,留下了“三年不窥(花)园”的记载。景帝时他曾做过博士宫。到武帝时期,他未在中央任职,只做过地方上封国的相,还曾一度入狱。但他的名声很大,晚年退居在家.朝廷每有“大议,”还常常派使者“就其家问之”。董仲舒是汉代今文经学的创始人,本来不过是儒家一个支派,由于他的思想体系正好适应西汉中期的政治需要,得到了发扬推广的机会,因而成了儒家正宗。
董仲舒看到统一集权是大势所趋,又是汉武帝的要求,便在儒家的经典《春秋》中寻找理论根据:“《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他宣称《春秋》提倡的大一统思想是最高的真理,谁也不能违抗。他又进一步发挥说:“君人(皇帝)者,国之元(唯一集中点)也”,主张大一统要统到皇帝身上,因而要绝对“尊君”。君上和臣民的关系.是干和枝的关系,是本和末的关系,应该“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主次关系,不容颠倒。董仲舒还说,君主阳,臣主阴,阳永远居主位,阴永远列次位。君臣的上下尊卑关系,当然也要固定不变。董仲舒是以儒家学说为主体,把儒、法、阴阳五行,按需而取,揉合一处,为西汉统治者加强集权,提供了成套的理论根据。
政治上加强集权,反映到思想上便是要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有鉴于此,在他的《举贤良对策》中,正式向汉武帝具体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种运用政权的强制力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虽然没说要焚书坑人,但强行统一思想意识的想法,与秦始皇并无二致。如果有不同,只是打击对象已经不是儒家,而是反过来指向儒家以外的诸子百家了。董仲舒的目的,是用儒学统一地主阶级的步调,加强对人民的防范、控制。这正是汉武帝日夜焦虑的问题,自然一拍即合。从此,儒术取得了独尊的地位,并长期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董仲舒还进一步发挥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他把“天”说成是最高主宰,而且象人一样,是有意志的,有感情的。皇帝则是代表天意,君临天下百姓的,当然至高至尊而不可违抗。他提出的这种君权天授的理论,给封建统治披上了神的外衣,借天上的神权来维护地上的皇权。在政治统治所采用的“刑”、“德”之间,董仲舒认为,统治者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可见董仲舒并不单纯提倡德治,而且重视刑法。他本人就熟娴汉法.并且用《春秋》的语义作为断狱根据,亲自判过200多宗案子。
董仲舒还提出了“三纲”理论,并且附会予“天意”。他认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而臣“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从他的“三纲”思想来看,君为臣纲,是为政权;父为子纲,是为族权;夫为妻纲,是为夫权。而这三纲,又“可求之于天”,是天的意志,天的安排,最后统一到神权之上,说这一套理论是永恒不变的,“天不变,道亦不变”。这一思想,后来便成为2,000年封建社会“纲常名教”的基本理论。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神权、政权、族权、夫权,是束缚农民阶级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董仲舒根据教育是统治阶级重要工具的思想,认为君主的重要职责是实施教化,而教化必须有具体的措施,要有实施教化的制度和机构。他认识到要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需要大批符合统治阶级要求的贤才,因此他建议汉武帝“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土”,得到赞同。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正式建立了太学。从此,太学遂成为我国古代培养人才的最高学府。这种培养人才的形式经董仲舒建议而确立,为历代教育奠定了基础。它网罗了大批优秀的士人,在这里经过培养和学习,成为符合统治阶级要求的人才而被派往各级政府机构,为有效地治理国家服务。太学之外、又在地方郡国设郡国学,在这些学校里讲授的内容也都是儒家经典。这种通过兴办学校来培养人才的方式,不仅对我国,而且对世界的教育制度都产生了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董仲舒还完善了选举制度。他认为欲推行教化和获得贤才,还必须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因为当时各级官吏大部分是通过“任子”、“纳赀”和“积久以致官“的途径来选拔的。所谓“任子”,就是指门荫,只要父亲任大宫,自己的儿子就可做官;所谓“纳赀”,便是拿钱买官做;所谓“积久以致官”,就是小吏凭年资便可升为官。董仲舒认为这些都不是选贤举能的办法,都是造成官吏腐败的原因。因此,他建议由诸侯、郡守、二千石官每年从其所属吏民子弟中选送二人,这些被选的人必须是真正的贤人,推选的官吏对被选之人负有责任。假若推举不贤,推选的官吏要受责罚。这样,一方面可使政府获得真正的“贤人”;—方面又可给读书人树立榜样。因为所举之人一定是饱读儒家经典的人。汉武帝接受了他的建议,于公元前134年,下令各郡国举孝廉一人。从此,两汉的察举便形成了制度,一直沿用至隋唐科举制产生之前。
董仲舒的独尊儒术,通过兴办学校培养儒学人才,通过选官制度鼓励学习儒学,经汉武帝的批准,成为官方思想制度,奠定了历代封建王朝统治思想的基础,成为影响2,000年封建文化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