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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典章制度

秦汉典章制度

佚名   
         秦汉典章制度

郡县制

    郡县制是秦朝统一后为加强中央集权所采取的措施。县的制度,在春秋

初年已出现,到战国已相当普遍。县最初都设在边地,或设在新侵占来的地

方,带有国防的性质;春秋末年也出现了郡,郡原来也设在比较荒凉、地广人稀

的边地,区域比县大得多,不过地位比县低。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边地人

口不断增加,经济也逐渐繁荣,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便于统治,就在郡的范围内

划分成若干个县,郡升到县之上,这样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组织。

    在秦统一六国之前,东方六国还存在土地分封制的残余,有些封君还是世

袭的。秦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郡县制度。分

天下为36郡,后来增加到40多郡。每郡设有郡守掌管全郡政务,是一郡的最

高行政长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郡守之下,设置有郡尉来辅佐郡守,并掌

管全郡军事;又设置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工作。一郡之内分成若干县,1万户

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1万户的设县长,掌管全县政务,受郡守直接管辖;县令

或县长之下,设有县尉管理全县军事;设有县丞作为县令或县长的助理,并负

责司法裁判。县以下还有乡、里、亭等基层政权机构,并通过什伍组织,把一家

一户的农民编制起来,以保证各种社会活动的有序进行。

    郡县制度成为以后历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基础。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制度是秦朝统一六国后所实行的中央行政机构的制度。

    三公为左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中央行政机构的最高长官,帮

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是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军事长官,帮助皇帝掌管全国

军事。他不能发兵,也不能带兵,须有皇帝的符节,才能指挥军事行动,实际兵

权是掌握在皇帝手中;御史大夫是副丞相,皇帝的命令,国家的法律,经常由他

转交给丞相颁布,同时负责监察百官。

    在三公之下还有九卿,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

内史、少府。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它最重要的属官是博士,是备皇帝随时咨询的;

    郎中令掌管皇帝命令的传达和保卫皇帝安全的侍卫工作;

卫尉掌管宫门的警卫,是宫殿的守卫队长;

太仆掌管皇帝使用的车马,是皇帝仆从的官长;

廷尉掌管司法,是全国最高的司法官;

典客掌管接待宾客的礼节,主要是接待秦王朝统治下各地少数民族的首领;

宗正掌管有关皇帝宗族的工作,是专门为了维护皇室宗族的利益而设的官;

治粟内史掌管全国租税的收入和财政开支,是全国最高的财务官;

少府掌管山海湖泊的税收和宫中手工业的制造,以供给皇室需要,是特为皇室而设的财务官。

秦建立三公九卿制度,开创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的规模。



封禅

    所谓封禅,就是接受天命的王朝向天地报告其政绩的祭祀仪式,据说祭天为“封”,祭地为“禅”。

    举行封禅仪式的地点在泰山,当时是在齐国及其邻国鲁国的边界上。由于当时人们认为泰山是天下最高的山,所以产生了人世间处于最高统治地位的君王必须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世界最高的山——泰山举行封禅仪式的传说。秦始皇以前的封禅仪式毕竟都是传说,只有秦始皇才是第一个实际举行封禅仪式的君王。所以,应该说封禅制是从秦始皇开始确立的。

    封禅的仪式是这样的:先派人整理车道,然后从南边登上泰山顶,立一块颂德、纪功碑,这是因为需要证明封禅者具备举行封禅仪式的资格。等“封”的祭祀仪式一结束,便从北侧下山,到附近的梁父山举行“禅”的仪式。据说这个封禅仪式,由于是秦始皇所首创,所以很多地方是参照了秦国古都雍城太祝官祭上帝的仪式。雍城地势高,因而被认为是众神集中的地方。而且雍城的附近有祭上帝的武畦和好畦。“畦”,就是堆土做成的祭坛。

    封禅制多为后来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察  举

    汉代选举官吏的制度之一。汉文帝时,诏命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汉武帝于元光六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因郡国举荐不力,又规定:二千石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当免。从此,察举成为定制。察举的科目有:至孝笃行,茂材异等、德行高妙、志节清白等。推举者有三公九卿、列侯、郡国守相等。东汉扩展至校尉、尚书、刺史。被察举者,大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经书的儒生、或有其他技艺特长者,经策问考核后,任以官职。汉武帝曾规定贪官污吏和宦官的子弟等不得察举。选举不实,推举者要受惩处。察举制度的实行,使汉朝在全国范围内过拔了一批治国治军的人才,但也存在着任人唯亲的弊端。

    这个制度实际是由古之乡举里选演变而来的荐举制在汉代的新发展。从荐举而察举,反映了古代统治阶级在选取人才方面由简单到比较复杂、由粗疏到比较严密的进步。此制度萌芽于汉高祖晚年,产生于文帝时期,然而做为一种比较完备的仕进制度是正式确立于汉武帝时期,标准明确,范围扩大,科目增加,以及岁举之新规定。

    到东汉桓灵之际,整个察举制度则腐败了,贿选舞弊之风盛行。曹魏代之以九品中正制。到隋唐时期,这一切都让位于科举制了。



征  辟

    汉代选举官吏的方式之一。朝廷起用高才重名的布衣,而授予官职,称为征;三公、郡国守相起用布衣为官,称为辟。西汉时,皇帝很注意对不愿出仕的士人的征用,常用装饰典雅的车马迎士人来朝。东汉承袭了西汉的做法,尤其是汉武帝求贤若渴,礼贤下土,公府亦广辟英俊之士,以能致贤才为高。被征辟者经试用之后,由公府官僚或朝廷公卿荐举或察举,可补中央官署,或出外担任州郡长官。州郡亦可自行辟除属吏。

    汉以前,也有此类作法,秦即有征士制度。此与察举制互为补充,构成汉代仕进制度的整体。一般来说,辟除人数大大超过征召之数,然受皇帝征召,为时最尊荣的仕途,多为针对个别人而进行的。史记一次大规模的征召在王莽秉政的公元五年,这是王莽为篡汉而广泛收买读书人的一次政治投机活动。

    征辟同察举一样,到隋唐时期也都让位于科举制了。

均输平准

    西汉初建,百废待兴,为巩固统治,前期统治者信崇黄老之道,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经过70年的恢复和发展,到汉武帝刘彻即位后,西汉空前繁荣。汉武帝又进一步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文化措施。均输平准就是在汉武帝时,政府为控制运输,掌握物价,进而取得收入而实行的一项经济政策。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他诸于诺官府各自争购物资,使物价腾跃,而各地向中央交纳的贡物不能抵偿运费的状况,派遣大农部丞数十人,分赴各郡国,在各地设立均输官,负责管理调度从郡国征收的租赋财物,向京师及各地输送。并在京师设立平准官,受理各地输送积聚的货物,掌握各地物价涨落情况。令各地折价向均输官交纳贡物或当地物美价廉的特产,平准官和均输官在低价地区购买货物,转运京师,或转运至高价地区出售。运输人员征发平民充当,工具由官府置办。这样,既避免了官府争购抬高物价,也给交纳贡物者以方便,而官府获其贱买贵卖之利。

    这是古代很重要的官营商业政策。在当时,不仅抑制了大商人,而且相对稳定了物价,减少了支出,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国学参考:www.zg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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