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典章制度
佚名
魏晋南北朝典章制度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九品官人法”,此法为西晋王朝承用,并加以发展,其后南北各朝基本上沿用此制。所谓“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由“九品”、“中正”、“官人”三要素组成。即设立专掌评选人才之官,称为“中正”,“中正”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称为“九品”,九品用以官人,故称“九品官人法”。曹魏初行九品官人法时,只在各郡设中正。大约齐王芳时,由当权者司马懿建议,又在各州设中正。一般称呼中正为大中正,郡中正为小中正,或中正。不论在郡或在州所设之中正,并非地方官,而是由各州、郡在中央任官(自公卿至台省吏),“贤有识鉴者”兼任。他们各自负责将其家乡一州或一郡的士人,按照家世(父祖官爵等情况)、行状(本人德才)、定出品级,作出状语(德才评价)以为尚书省的吏部尚书选任官吏的依据。品级就是从第一到第九的“九品”,或谓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
曹魏“各使选置中正”,坚持“不计门第”、“唯才是举”的选官标准。及至魏末晋初,随着门阀地主阶层独占政治、经济权益的渐次实现,选官制度就日趋封闭化、垄断化和凝固化,变成了一种强化门阀专政的得力工具。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土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的局面。
门阀制度
我国古代达官贵人家的大门外都有两根柱子,左边的叫“阀”,右边的叫“阅”,经常用来榜贴本户的功状。阀、阅成了作官人家的一种标志。因此,封建社会里世代为官的人家,又称阀阅、门阀士族或世家大族。魏晋南北朗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选用官吏专看家世出身,门阀士族垄断政府的重要官职,成为世袭官僚。他们又通过大族之间互相联姻,在统治阶级内部形成了一个门阀贵族阶层。这些人不但高踞于劳动人民之上,且还划定一整套维护门阀特权的等级制度,和庶族地主严加区分,叫作“门阀制度”。它是世家豪族政治、经济势力高度发展的产物,胚胎于东汉,确立于魏晋,而到南北朝时臻于极盛。
实行这种等级制度,选任官吏既不要问文武才能,也不必看吏治考绩,只要凭借好祖宗,靠祖上的资荫,土族就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士族子弟在经济上有世传的丰厚祖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然娇惯得极其腐化、愚昧、脆弱,不懂得“战阵之急”、“耕稼之苦”、“劳役之勤”,而终于醉心于奢糜朽烂的贵族生活。以致于遇到梁末侯景之乱一类的风浪,只好坐以待毙了。
陈腐僵化的门阀制度是封建等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既反映了士族权势的恶性膨胀,又标志着门阀贵族已完全失去活力,正在走向最后的腐朽没落。